镇原县深化"一约四会"建设 助推精神扶贫
时间:2018-07-31 18:38 来源:镇原县文明办 作者:镇原县文明办 编辑:张敬栋

  为落实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甘肃省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甘办发〔2018〕36号)和《中共镇原县委宣传部 镇原县文明办关于<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“八个一”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>》(镇宣发〔2017〕75号)精神,按照全省治理高价彩礼,推动移风易俗视频推进会议要求,尽快修订完善村规民约,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、道德评议会、村民议事会、禁毒禁赌会,并切实发挥其作用,更好的推进移风易俗工作。近日,镇原县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做好“一约四会”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  《通知》进一步明确了制定村规民约及建立健全“四会”组织的目的意义,详细提出了村规民约具体内容、基本步骤,“四会”组织的人员组成、职责任务、工作方法、工作步骤、遵循原则等具体事项,为“四会”组织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参考标准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一要转变认识,提高站位。“一约四会”是提升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有力保障,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,是推动移风易俗的重要载体,是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,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,树立文明节俭、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,开展“精神扶贫”,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模式转型、提升管理效益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。二要明确要求,规范程序。村规民约的制定和“四会”的建立要遵循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,体现民主性,注重针对性,具有操作性,不得与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相抵触。三要严格时限,加快进度。要求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快“一约四会”的建设进度,7月底前“一约”即村规民约上墙,“四会”全部建立并正常运行。已建立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,要针对存在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,形成“有人管事、按章理事、机制健全、服务规范”的机制。四要加强领导,履职尽责。“一约四会”建设体现乡(镇)村两级党组织的工作状态和管理水平,乡(镇)村两级党组织书记要把此项工作和抵制高价彩礼、推动移风易俗、加快脱贫攻坚、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,作为巡视问题整改、脱贫攻坚“精神扶贫”问题整改的重要内容,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抓促,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,确保全部建设内容落实到位,发挥应有作用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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